举鑫首页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新《食品安全法》详解 —— 食品企业的必修课
    2015年6月18日 来源: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近5年的食品安全法首次被修改完善。
        食品安全大于天。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此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食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定位更加凸显,“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思路进一步得到展现。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管,强调从食品原料阶段至消费者之间各个环节的无缝管理:
        (1)源头阶段延伸至食用农产品。
        (2)食品贮存和运输直接纳入监管环节。
        (3)生产、流通环节的新要求。新法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增加更多的要求,包括投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等关键事项的控制要求、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以及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新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作出细化或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新要求包括:
        新法第四十七条新设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4)全面强化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5)餐饮服务环节。新法增设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原料控制义务以及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在新法中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规范也是对全过程监管这一理念的贯彻,体现了从“菜篮子”到“餐桌”的监管。
        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和颁布是中央政府誓言建立最严食品监管体系的第一步,对于大量的食品企业而言,更严厉的法律机制和执行体系,虽然意味着更多的合规性要求和压力,但从另一方面,也赋予了食品行业走向良性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更好平台,从这个角度,理解新《食品安全法》既是要求,也是机遇。